地主:当地的主人;谊:义务。住在本地的人对外地客人的招待义务。
子服景伯谓子财曰:‘夫诸侯之会,事既毕矣,侯伯致礼,地主归饩,以相辞也。’
—— 《左传·哀公十二年》
晚生得蒙青目,一日地主之谊也不曾尽得,如何便要去?
—— 清·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十二回
作宾语;用于接待外地朋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