弁髦法纪

biàn máo fǎ jì

词语解释

弁:黑布帽子;髦:儿童眉际的垂发;弁髦:蔑视,抛弃。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。

缩写
bmfj
出处

设立筹安会事务所,传布种种印刷物,实属弁髦法纪,罪不容诛。

—— 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45回

用法说明

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目无法纪

近义词

"目无法纪"

反义词

"遵纪守法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