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事按公事的原则办,不讲私人情面。
自今公事公言,进而明目张胆以陈之论奏,退而同心协虑以见之施行,毋面从而背违也。
—— 宋·魏了翁《奏外寇未静二相不咸旷天工而违明几》
藩台见人家不来打点,他便有心公事公办,先从余荩臣下手。
——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三十三回
作谓语、宾语;表示秉公办理